年代:清光绪28年(1902年)
级别:国家一级文物
照片正面是邹容全身照,照片背面有邹容用毛笔所写手迹:“公直同学长兄赐存,弟邹容谨赠”“四川省巴县人光绪壬寅十月时同处日本东京同文书院”,费公直于三年后为怀念亡友,在邹容赠照上作注,以寄托哀思:“乙巳三月十九日卒于上海西狱。四月二十五日,刘三携柩捐地葬于华泾。容生于甲申年殁于乙巳年在世二十二岁戊申十朕费公直诸”(费公直题注中的邹容去世日期有误,应是乙巳年二月十九日)照片背面还印有在日本拍摄的该照相馆地址。